日前,民政部举办“民政部大讲堂”,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专题讲授修改后的慈善法。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主持会议。


在本次会议上,陆治原强调了当前慈善事业的发展的四个方面的内容(后面详述)。这也是在通报对儿慈会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后,民政部首次举办的“民政部大讲堂”,而且内容是慈善法的专题学习,可见民政部对法治慈善建设的重视,以及慈善事业发展的方向。
因此,对各级社会组织来说,在做好项目的同时,一定要学习慈善法,深刻领会新修改《慈善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依法开展项目,走合法合规之路,否则,儿慈会就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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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陆治原部长在会议上强调的四个内容:
第一,民政部门要深刻领会慈善法修改的重要意义,落实党对慈善事业的领导,走好中国特色慈善之路。
第二,要扎实开展慈善法学习培训和宣传普及,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依法谋划推动慈善工作的措施和成果,多措并举提高全社会法治慈善意识。
第三,要加快构建更完备的慈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推进重点立法项目,继续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供给,为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第四、要切实推进慈善法落地见效,严格依法履职,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监管并重,提升慈善事业公信力。

首先,什么是中国特色的慈善之路?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对此有过一个比较详细的解释,小编认为非常值得学习领会。
宫蒲光认为,中国慈善事业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环境的变迁,在对传统慈善的扬弃和与现代慈善的融合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发展之路。新时代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必然是坚持走中国特色慈善之路的发展,共四个方面的内涵: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慈善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已经写入新的慈善法总则,成为新时代发展慈善事业总的指导原则。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践行党的为民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最高价值取向。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好地发挥慈善事业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
三是及时响应党的号召。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奋力投身党的事业、当好党的助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强化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四是与现代慈善体系融会贯通。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坚持扬弃,对传统慈善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另一方面要坚持融合,注重吸收借鉴西方现代慈善成功经验,推动新时代慈善工作创新发展。
其次,陆治原部长强调,要多措并举提高全社会法治慈善意识。
如何实现?一是开展慈善法学习培训;二是宣传普及。本次“民政大讲堂”专题学习慈善法本身就是一个榜样。因此,各级民政部门以及各社会组织都要组织相关的学习。
对于宣传普及,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一直在强调,“必须加强慈善法的普法宣传,在大众参与的情形下,让人人都懂法用法,依法行善。”显然,这需要重视媒体的力量,通过媒体的策划传播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慈善意识。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网络传销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犯罪分子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开展传销活动,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财物,在全国共计吸纳会员598万余人,层级达75层,非法获利25亿余元。
对此,澎湃新闻进行了报道,善达网也第一时间进行了转载,获得不少的关注。就起到了一定的“提高全社会法治慈善意识”的作用。

再次,陆治原部长强调,加快构建更完备的慈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政策供给。
的确,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完备的法规政策体系。比如,此次新修正的慈善法进一步明确了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主渠道的重要地位;强调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扶持发展慈善事业、规范管理慈善工作的主体责任;增设了应急慈善专章,对重大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慈善行为作出相应规范;提高了社区慈善的地位,加大了促进力度;完善了有关募捐成本以及合作开展公开募捐的有关规定;加强了对慈善信托的规制与支持;对提高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慈善组织监管、严格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明确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需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并授权民政部会同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尽管如此,我们也要看到,我国慈善事业总体上还处于滞后状态,还存在法制环境欠完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资源动员能力不足等问题,对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的调节作用甚微,这种状况不能适应共同富裕进程对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确实如陆治原部长所强调的,要借新的慈善法出台的强劲东风,按照新的法律要求,加快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夯实中国特色慈善之路的法治之基。
最后,再看陆治原部长强调的第四个内容,“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监管并重,提升慈善事业公信力。”
这已不是第一次强调对慈善事业的规范监管了,尤其在儿慈会事件后,这方面更不会放松,会更加的严格。
因此,对各级社会组织来说,尤其是那些规划较大,在行业内影响力比较深的慈善组织,一定要以提高业务能力为核心,完善现代慈善组织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监督程序,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组织“透明、高效、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在经历了1978-2008雏形期、2008-2019生长期、2019-现在的爆发期后,相对而言,如今进入了下行期,鱼龙混杂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现在到了拼合法拼合规拼项目拼影响力的时候了,专业、规范、拥有品牌公益项目、注重社会价值、实现机构使命的社会组织的市场规模会越来越大,那些以筹款为导向,以自我为中心的机构,将会被赶下历史舞台,洗牌和淘汰已经悄然来临……